電子招采平臺系統(tǒng)和傳統(tǒng)招標對比,有哪些不同?眾之所周,電子招采系統(tǒng)的使用,大大減少了招投標的線下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節(jié)省了成本,那么
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與線下傳統(tǒng)招投標兩者相比,有哪些不同呢?以下圣諾小編一起來說一下:
一、招標公告
1 招標文件的獲取
電子模式下,一般要求投標人進入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因此,需在招標公告中注明獲取方式和獲取流程,包括招標文件的網(wǎng)址以及獲取路徑、支付方式等。如果投標人需要注冊后方可獲取招標文件,也應當說明注冊步驟、審核時限。
此外,由于在電子模式下,招標文件的獲取不受工作時間(如9:00-16:00)的約束,因此在填寫獲取時間時可以直接填寫獲取開始時間至獲取截止時間。
2 CA辦理
由于投標人需要使用CA用以進行身份認證、加解密、簽章等操作,因此建議可在招標公告中注明CA辦理要求和辦理方式,避免因辦理時間較長導致遞交投標文件時間緊張。
3 投標文件的遞交
電子模式下投標文件的遞交方式與傳統(tǒng)模式下存在顯著差異,投標人需要使用文件編制工具離線編制投標文件后,將已加密文件網(wǎng)上遞交至交易平臺。
因此,有必要在招標文件中說明電子投標文件的具體遞交方式和要求。而且,遞交地點也從有形場所轉移至無形的網(wǎng)上交易平臺。
4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地點
在電子模式下,開標地點也從有形場所轉移至網(wǎng)上開標大廳。同時,所有投標人均應當準時在線參與開標,并對其投標文件進行解密。對于這一關鍵要求,應當在招標公告中特別說明。
5 平臺技術服務費說明(選用)
對于一些就交易服務向投標人收取費用的電子交易平臺,還需在招標公告中說明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或告知投標人可在何處查看),確保投標人對收費事項已知悉。
6 平臺運營機構/操作咨詢聯(lián)系方式
一般電子交易平臺運營機構都會設立專人專崗提供系統(tǒng)操作咨詢,招標公告中應注明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人,便于投標人就操作問題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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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人須知
1 名詞定義
增加“系統(tǒng)/平臺”的名詞定義,準確說明招標文件中所指“系統(tǒng)/平臺”的含義。
2 投標預備會/踏勘現(xiàn)場
電子交易平臺一般提供向潛在投標人發(fā)布踏勘公告/投標預備會通知的功能,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可選擇通過平臺向投標發(fā)布踏勘/投標預備會通知。因此,應當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告知相關通知將通過平臺發(fā)送給潛在投標人,提醒其關注平臺消息。
3 澄清問題提交截止時間
電子模式下,招標人可要求潛在投標人通過交易平臺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提交澄清問題,并約定澄清問題提交截止時間,一般同投標截止時間。
4 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補充
招標人應當通過交易平臺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發(fā)出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與補充部分,并需告知投標人從平臺查看。
5 投標保證金
電子模式下,招標人可通過平臺接收投標保證金或要求投標人上傳保證金遞交憑證。對于通過平臺接收投標保證金的,應當注明允許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及操作模式,例如可以使用虛擬子賬號方式或電子保函等遞交。
6 投標文件
(1)投標文件份數(shù)要求
紙質招標時,往往會約定投標文件需要按1正多副,遞交多份投標文件。而在電子模式下,就不存在正本副本的區(qū)分了。投標人只需按照招標文件和交易平臺的要求遞交一份投標文件即可。需關注的是,有的交易平臺為了便于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支持投標文件按照商務、技術、價格進行分冊遞交或者整本文件遞交,因此須知中也應當告知投標人采用哪種方式,是否分冊。如需分冊,還應說明每一冊的主要內容。
(2)投標文件制作要求
電子投標文件的制作,需按照交易平臺的指引進行,除了制作文本格式的投標文件外,交易平臺為了在開評標階段提取關鍵數(shù)據(jù),會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編制工具中同時填寫結構化表單、進行條款關聯(lián)等操作。投標人須知中應當告知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的關鍵制作要求。例如必須使用從交易平臺下載的招標文件數(shù)據(jù)包,必須通過投標文件制作工具進行編制和加密等。
(3)簽字蓋章要求
電子模式下,投標文件并不需要逐頁簽字或蓋章,直接使用CA對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投標人按照交易平臺指引離線制作投標文件并簽章即可。但需注意的是,對于制造商授權書等一些特殊形式的證明文件,仍需要手動簽章后再掃描放入投標文件中,一并進行電子簽章。
圖片 (4)裝訂要求
電子模式下的投標文件無需裝訂。
(5)加密/密封要求
傳統(tǒng)紙質招標時,投標人須知中對投標文件的密封以及封條內容均會做出要求,而電子模式下則要求投標文件必須進行加密,投標文件的加密一般使用CA進行。投標人須知中應當告知投標文件加密的方式。
(6)投標文件的遞交
電子模式下,投標人應當將加密后的投標文件在交易平臺指定位置上傳,遞交成功后,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fā)出遞交回執(zhí)通知。遞交時間以遞交回執(zhí)通知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同時應重點注明,未經(jīng)加密和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將被交易平臺拒收。
(7)投標文件的撤回、補充與修改
電子模式下,投標人需撤回投標文件的,應當在交易平臺通過撤回操作,撤回投標文件。投標人需對投標文件進行修改與補充的,目前主流的平臺操作方式是撤回文件后重新上傳修改后的投標文件。
同時,投標文件的撤回、補充與修改均需使用CA進行身份驗證。投標人須知中應加以說明。
7 開標
電子模式下,投標人均應當準時在線參與開標,對投標文件進行解密。因此,投標人須知中應當說明網(wǎng)上開標的程序,解密步驟、解密時限要求,以及解密失敗情況下的責任認定和補救措施。
8 投標文件的澄清
電子模式下,評標澄清將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通過平臺發(fā)送給投標人,投標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上述方式進行回復。
9 中標通知
電子模式下,招標人通過平臺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10 異議
電子模式下,投標人應當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通過平臺向招標人提出異議。
總的來說,根據(jù)20號令,電子招投標活動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征:
1
1所有書面形式的文件均應當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交互;
2
2關鍵性文件需要經(jīng)過電子簽名(如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等);
3
3活動場所從有形的線下地點轉移至無形的網(wǎng)上空間;
也因此,操作方式的變化使得交易主體間的權利責任需要進行重新劃分和定義,而這又需要通過招標文件這一載體對雙方形成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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